编辑人: 陈曙 审核人: 王承辉
2018年3月14日 点击人次: 25816
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
接收高校毕业生《学生档案》指南
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是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在撤销长沙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几个单位的基础上批准设立的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具有毕业研究生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高校学生毕业两年后择业期内档案管理职能职责。本《指南》旨在明确各高校向本中心寄递长沙生源毕业生《学生档案》的相关程序。
一、本中心仅负责接收毕业当年长沙生源的《学生档案》;《学生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机要、EMS档案专递渠道寄递或院校就业办专人送达,接收时间一般在每年6月至10月。已招录为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的《学生档案》请直接寄递至《调档函》指定地址。
二、各高校在《学生档案》寄送前务将《XXX大学长沙生源毕业生名册》电子档(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820241899@qq.com),本中心将在签收《学生档案》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反馈收档情况。
三、长沙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将本中心准确的单位名称、邮寄地址告知本人毕业院校就业(或档案管理)部门,各高校就业(或档案管理)部门在寄递《学生档案》前应仔细核对寄递单位名称和地址,本中心概不承担因错填单位名称或邮寄地址等导致《学生档案》丢失或寄错所造成的后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档案》概不接收
1、高校未先期发送《XXX大学长沙生源毕业生名册》(电子档)的
2、由毕业生本人寄回或带回的《学生档案》
3、《学生档案》袋未密封或未加盖密封骑缝章的
4、《学生档案》袋上未填写档案资料内容的
5、非应届毕业生的《学生档案》
五、回长沙原籍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应为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或长沙市教育局,《就业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自行保管,《就业通知书》(白联)装入《学生档案》袋。
六、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接收档案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长沙市教育局一楼大厅)
邮政编码:410023 联系电话:0731—84899717